農業發展|政府擬界定37個農業優先區 環團批撇除北都優質農地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12/04 22:30

最後更新: 2024/12/05 14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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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優先區顧問研究結果今(4日)出爐,建議界定37個「農業優先區」,涉北區、元朗、大埔及離島約980公頃土地,其中擬用作農耕的,近9成屬私人土地。環團批北都內的優質農地幾乎全被撇除,亦質疑能否確保「農業優先」。

760公頃擬作農耕 9成屬私人地

漁護署文件指,全港截至去年底共有約4,000公頃農地,其中約730公頃為常耕農地。顧問研究根據10項篩選準則,包括農地總面積、具一定面積常耕地、土壤適合耕作、受棕地影響程度等,建議界定37個「農業優先區」,共涉約980公頃土地,其中760公頃擬用作農耕,約220公頃則為支援農耕的現有道路和農業配套設施等,而擬用作農耕的土地中,約80公頃屬政府土地,私人土地佔680公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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署方指,政府擬發布「政策聲明」,以行政方式,讓公眾知悉在有關用地上「農業優先」的政策,為日後政府和私人在考慮有關土地用途提供「指導方向」,非強制性限制私人土地用途。優先區落實後,漁護署會按個別情況考慮,就涉及優先區私人土地的發展規劃申請,向城規會提反對意見,政府則一般不會在有關政府土地上建議或作非農業發展。至於非優先區以外農地的發展規劃申請,署方就一般不會再從農業角度反對。

研究建議政府推出3項支援措施,促進優先區長期耕種,包括農業復耕及配對計劃、政府農地租賃計劃及農業持續發展基金特別計劃。署方又會推動都市農業,在合適的休憩用地設置以商業形式運作的都市農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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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團批沒納北都優質農地 質疑能否確保「農業優先」

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指,農業優先區選址包括不少傳統農業重鎮,但卻撇除北部都會區的土地,令不少優質農地,特別是位於打鼓嶺坪輋一帶農地,不被納入農業優先區。他提到,該帶尤其沙嶺及大埔田的耕種模式,與鄰近水土種植資源互相脗合,在糧食生產、生態環境上均具甚高價值,為本地農區所罕見,日後規劃發展時應參考塱原自然公園模式,保留當地活躍農業活動,同時注入生態保育及休憩空間等元素,發揮一地多用優勢。而大嶼山如梅窩,亦應有不少具復耕潛力農地有條件納入優先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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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提到,近年涉及重置棕地作業、臨時性質棕地作業發展的規劃申請,不少在農業地帶,甚至在上述部分優先區,即使漁護署反對,絕大多數仍獲批,質疑「政策聲明」能否確保農業優先。另外,研究提出的配對計劃與現有復耕計劃沒大分別,但實施多年也未見有很多私人業權人釋放農地作農業用途,應研究增加誘因。

他又憂慮,漁護署表明,一般不就優先區以外農地的非農業用途規劃申請,提反對意見,現時仍劃作農業地帶的土地或被大幅改變甚至破壞,有違農業地帶的規劃意向,促署方繼續把關,按現時規劃制度,評估各規劃申請對農業的影響。

本土研究社就批,北都活躍及可耕農地幾乎全數沒被納入優先區,如羅湖沙嶺、上下山雞乙、大埔田等相當優質農地,文件亦無提及有關農地資源會否全被吞噬及如何補償,以及未來北都計劃如何將農地融入城市景觀。該會又指,文件亦無交代只選定該37區作建議的原因,不解為何上水大隴、沙頭角南涌、荃灣川龍等優質農區同無被納入優先區,批評研究仍然不算整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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